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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海宁皮革城官方网站 2013-12-14 12:20:51 通讯员:海宁皮革城纪委 编辑:潮律 来源:本站

    各部室、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领导的指示要求以及省、嘉兴、海宁市纪委工作部署,根据海纪发〔2013〕18号《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文件具体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退对象
    此次清退的对象是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各部室、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包括各子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

  二、清退范围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公司干部职工收受的会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三、清退时限
    公司干部职工持有属于清退范围会员卡的,必须于2013年7月18日前自行退回。未持有或已将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均应向皮革城纪委作出零持有的报告(附件,联系人:吕超杰,联系电话87219333)。

    各部室、公司要高度重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行动。要加强宣传,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职干部职工,做到人人知晓。要加强组织落实,做到“零持有、零报告”,公司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各部室、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将登记表统一收齐后交办公室。
    

  


    中共海宁中国皮革城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