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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评议制度
海宁皮革城官方网站 2013-12-14 16:10:32 通讯员:皮革城党委 编辑:admin 来源:本站

    中共海宁中国皮革城委员会党员双重评议制度是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改革者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评议的程序:

    评议党员工作在皮革城党委领导下,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党员评议主要有以下五个程序:

    1、自我鉴定。主要是党员对本评议年度的岗位工作、思想学习、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并开展自我评价。

    2、小组交流。各支部、市场党小组以支部、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内部交流。

    3、开展评议。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评议,参加评议人员包括本支部全体党员、皮革城党委代表、职工群众代表,经营管理公司党支部、经营者党支部、设计基地党支部应同时邀请市场群众经营户3名,皮革城妇联、工会、团委、相关商会代表各1名参加评议。

    4、确定等次。综合民主评议的意见,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进行党员讲评。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来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授予“优秀党员”称号;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委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党委表彰。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对劝退和除名的党员,要做好思想工作。

  三、党员鉴定:

    党员鉴定是党员评议过程中了解考察党员的一种有效方法。通过党员鉴定可以使党员全面地正确地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克服缺点。

    1、党员自我鉴定。党员本人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对党员的要求,总结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思想、工作、学习、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材料。

    2、党员组织鉴定。党支部对党员的自我鉴定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再由支部委员会讨论,作出党员的组织鉴定,并同本人见面。

    党员对党组织的鉴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党组织应作出说明和解释,如果本人坚持不同意,可以保留,或将意见附写在鉴定后面。